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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系開了一門很有趣的課
[ 鑑識與科學 ]

害阿伯每個星期三就要往公衛、社法學院跑,
第一次很好玩,
熟人開噗噗~準時到了

第二次很白痴,
捷運後[竟然]攔了小黃 FOR........ 小於100公尺的徐州路,而且,還遲到

第三次很悲慘,
鐵了心走到捷運==>走到教室
結果~遲到!而且,腿傷復發

不過,這些苦都還捱的過,小事兒~
就像之前說的:內容有趣就值得了

怎麼個有趣?
內容就活像CSI、NCIS的集合!
從測謊、槍彈、微物積證、統計機率、火場鑑定...等等等都上到了
當然,在此之前,
已經先有三週,被「不自證己罪、緘默行使、證據力、證據能力與排除....」與採證有關的法律問題弄的昏頭急著想跟他說88

直到上上週~Show Time!!
系上邀請了刑事局的鑑識室主任來上課(聽說有機會可能還要安排一次刑事局的visit),
程曉桂主任當然帶了很多「玩具」來給大家玩
從濾光鏡、紫光燈、雷射阿,來說明簡單的微物跡證是如何被轉移、察覺、以及採樣
所以~
我們看到像電影的薰指紋、達文西密碼的留言阿,或是最簡單的~千元大鈔的辨偽等等,過癮!
當然,
他也拿同學demo一下:牙齒是不是假的阿、不屬於人身的纖維屑阿等等

不、過,
他的課上最「營養」~是細數他辦過的幾個「大案」!
「來~各位同學請看這個是保險員命案,照片可見一個女性的軀體,從"僅存的XX%&#%..」
「來~各位同學可以看到如果是近距離槍擊,被害者會有Burn Mark, 就如圖同照片中的%$^..」
「來~這是鼎鼎大名的清大王水案$%&$%&#....」

噗~
可能是之前講的太HI了~
程主任放出來像解剖室才有的"東西"後(而且沒打光、沒作模糊濾境),才補充說:

「以的照片可能不舒服,同學今晚吃素感覺會比較好喔~*_<」~天!.........X<
.....
直到下課鈴聲恢復我正常的意識後後,
我特意向主任詢問的槍彈口徑的爭議,以及撞擊焦耳與殺傷力的認定,以轉移幾小時前被「煎熬的身心」~
(ex.報載打鮪魚肚的土炮,是9mm口徑,吃10mm的子彈連槍膛都會卡住,射的出的來嗎?)

OK~~
主任平實地陳述後,雖然沒有使我釋疑 (就好像再刁鑽的文茜小妹也逼不出李昌鈺嘴裡一個[假]字一樣~XD)
我們相互道別。

徐州路口,
我挑了街角的一家麵包店,囫圇地grab一個麵包,匆匆結帳、匆匆下肚,才推門~
「真巧!同學,吃素阿,有什麼特別的口味嗎?」主任迎著面說,

~~
我低頭才發覺,那剩下的半個
果真是個玉米麵包~黃黃的、一粒一粒,表皮還有點燒灼痕
不知是太飽還是怎麼,

才半個麵包,
我的胃,
開始,翻騰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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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rate1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